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2019年淄川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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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9-05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淄川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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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淄川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文件 收费标准 行业主管部门 备注
一、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管部门  
(一)居民 川价字[2017]44号 6元/户.月,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居民按4元/户.月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凭《特困职工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减半收费,即每户每月收费3元。
(二)城市暂住人口 川价字[2017]44号 2元/人.月
(三)各级国家机关、驻军、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 川价字[2017]44号 按在职职工人数3元/人.月收取
(四)企业(商业服务业除外) 川价字[2017]44号 按在职职工人数2元/人.月收取
(五)商业服务业、娱乐场所及工业品市场 川价字[2017]44号 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 100平方米)的按30元/单位.月收取,超过10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0.05元/平方米.月收取
(六)农贸、集贸市场 川价字[2017]44号 1元/摊位.天
(七)交通运输工具 川价字[2017]44号  
1、客运出租车 川价字[2017]44号 2元/车.月
2、中巴(30座及以下的) 川价字[2017]44号 10元/车.月
3、大客(30座以上的) 川价字[2017]44号 30元/车.月
4、货运车辆 川价字[2017]44号 按核定吨位1元/吨.月收取
5、客运列车 川价字[2017]44号 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2元/人.月收取
二、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      交通部门 1、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5分钟的,按实际停车时间计费。
2、实行计时收费的,实行日最高限价,小型汽车连续停放24小时的每车最高收费15元,大型汽车连续停放24小时的每车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3、车型分类:小型汽车是指轿车、微型客货车等悬挂蓝色、黑色牌照的车辆;大型汽车是指大型客货车等悬挂黄色牌照的车辆。
4、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抢险、救灾、救护及残疾人专用车辆(持有效证件)免费停放,严禁拒停。
5、公立医疗机构停车场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计次收费 淄价字[2017]34号  
1、小型汽车 淄价字[2017]34号 4小时内每车次3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1元
2、大型汽车 淄价字[2017]34号 4小时内每车次4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2元
(二)计时收费 淄价字[2017]34号  
1、小型汽车 淄价字[2017]34号 4小时内每车次3元,超过4小时每车每小时1元,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
2、大型汽车 淄价字[2017]34号 4小时内每车次4元,超过4小时每车每小时2元,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
三、有线电视收费     广电部门 (一)下列用户持相关证明第一终端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1、持有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老红军、老红军遗属用户;2、持有《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的烈士遗属用户;3、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的用户(包括入住政府举办的乡镇敬老院,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的用户);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警察证》的一、二级残疾人用户。                        (二)下列用户持相关证明享受当地居民用户第一终端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50%的优惠,安装第二终端的,不再享受优惠: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用户;3、持有市、区(县)总工会核发的《特殊困难生活帮扶证》的用户;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的用户;5、持有《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低收入用户。
(一)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含数字电视和模拟电视) 淄价字[2017]133号 居民用户250元/户。非居民用户收费标准由广电网络运营单位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淄价字[2017]133号  
1、居民用户 淄价字[2017]133号 城市居民:用户的第一台电视接收终端为第一终端,收费标准为26元/机.月;同名同地址同帐户的用户安装第二、三终端5元/机.月。第一终端收视维护费可在城市居民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同名同地址同帐户的用户安装第二、三终端5元/机.月。用户安装第四及以上终端的,按第一终端收费标准执行。
2、非居民用户 淄价字[2017]133号 包括宾馆、酒店、办公场所、娱乐场所、商场、医院、学校等用户所使用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由广电网络经营单位与用户协商确定。
(三)有线模拟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淄价字[2017]133号 数字电视转换期间,尚未完成整体转换区域的模拟电视用户,收视维护费仍按13元/月.户执行。
(四)申请临时租用机顶盒(含智能卡)的用户 淄价字[2017]133号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居民用户第一终端收费标准执行,机顶盒(含智能卡)押金标准由广电网络经营单位自行确定。
(五)除基本收视维护费、一次性建设费外,广电网络经营单位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开展的音视频点播、可视交互、在线支付、互动休闲游戏、电视理财、网络教育、综合信息查询、信息浏览、互联网数据传送等增值业务服务、数字电视付费节目以及套餐服务 淄价字[2017]133号 由用户自愿选择,收费标准由广电网络经营单位自行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住建部门 每个等级对应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不含电梯运行费用)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电梯运行费用不再上浮,下浮不限。配备电梯的物业公共服务费中包含电梯运行费用(电梯日常运行所耗电费、日常维护及相关检测等费用)。电梯运行费用可以平均收取,亦可按楼层分摊。采用分楼层分摊的,其具体分摊办法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政府指导价范围之内合同形式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电梯起始层为住宅的,免收电梯起始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电梯运行费用;业主大会成立后,免收电梯运行费用的范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一)淄博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淄价字[2018]155号  
一星级 淄价字[2018]155号 未配电梯0.35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0.72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运行费用0.37元/平方米.月)
二星级 淄价字[2018]155号 未配电梯0.5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0.87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运行费用0.37元/平方米.月)
三星级 淄价字[2018]155号 未配电梯0.7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1.07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运行费用0.37元/平方米.月)
四星级 淄价字[2018]155号 未配电梯1.1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1.5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运行费用0.4元/平方米.月)
五星级 淄价字[2018]155号 未配电梯1.6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2.05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运行费用0.45元/平方米.月)
(二)淄博市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前期停车服务费 淄价字[2018]155号   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
车位租赁费 淄价字[2018]155号 地上150元/车位.月,地下200元/车位.月
停车服务费 淄价字[2018]155号 地上30元/车位.月,地下40元/车位.月
封闭式专有车库租赁费 淄价字[2018]155号 300元/车位.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