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对泰青威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的监管情况(2021年8月3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28XP/2021-521070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0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对泰青威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的监管情况(2021年8月3日)

发布日期: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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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泰青威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的监管情况(2021年8月3日)

在2021年8月3日,对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淄博作业区(泰青威管道淄博支线淄川段)检查发现,存在南北黄高后果区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水泥路上的地面标识脱落未及时更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