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淄川区发改局职责边界清单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28XP/2024-523848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0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淄川区发改局职责边界清单

发布日期: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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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边 界 事 项 名 称

提 报 部 门 涉 及 部 门

单 位

1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

2

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矿井关闭监管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区自然资源局

4

油气管道监督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区应急 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电力传输安全保护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煤炭清洁利用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

7

节能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区 交 通 运 输 局 、 区 政 府 办 公 室

8

制(修)订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技术标准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

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制度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

1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

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食糖、羊毛、毛条等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2.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区发展和改革局: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并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配合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概算方案。

3.矿井关闭监管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能源部门)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4.油气管道监督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油气管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参与油气管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审核有关工作。承担油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油气管道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油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

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管道企业周边、管道沿线、管道建设中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侵占、破坏管道和盗窃、哄抢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区自然资源局: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依法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选线方案的审核,加强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管道周边违法采矿、采砂行为。规范管道保护范围内的植树造林活动。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做好管道建设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

区生态环境分局:指导、监督做好管道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协调做好管道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管道周边的环境违法行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责任范围内管道周边建筑项目施工许可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位于城市、镇规划区域内,建设用地的管道的周边的违法建设行为。

区水利局:依法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管道工程跨河、穿河、跨堤、穿堤方案的河(洪)道防洪评价报告组织技术评审,提出有关防洪安全要求的保护措施。依法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采砂等行为。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油气管道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长输管 道部分)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参与相关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承担油气管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压力管道使用过程中的法定检验进行监督检查,受市局委托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复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等工作。

5.电力传输安全保护

区发展和改革局: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监管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所辖地区电力设施的保卫工作,并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

区自然资源局:加强电力设施项目用地管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处理电网建设与城乡建设在规划、施工、建设等方面相关工作。

6.煤炭清洁利用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和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清洁利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依法督导企业节约利用煤炭资源。

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阻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 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区交警大队:负责查处上道路行驶的煤炭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煤炭燃用单位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煤炭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煤炭的违法行为;负责对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煤炭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属于强制 检定的计量器具依法实行强制检定。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煤炭道路运输行为依法实施 监督管理。

7.节能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协调、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省、市有关部门的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落实监管责任范围 内建筑节能工作;组织落实上级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并落实上级的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和政策并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

8.制(修)订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技术标准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

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技术标准。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和发布。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评 估,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

9.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制度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监测收购价格变化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解决最低收 购价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做好小麦收获工作,及时 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

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对区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含附属 设施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等内容)、市政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区财政局:对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和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