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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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淄川区区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川发改字〔2025〕14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文件要求,现就《淄川区区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项目目录》)予以调整公布。

《项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政策变化将及时调整。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收费前,应当按规定向社会进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淄川区区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docx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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