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淄川区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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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28XP/2022-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11-1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一、编制背景
2021年4月16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淄博市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5号),规范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应对、防范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
二、编制过程
根据应急预案衔接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编制《淄川区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7月14日,形成《淄川区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发送30个有关部门和镇街征求单位和部门专家意见。2022年9月3日,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形成《淄川区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总则、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教培训演练奖励责任和附则九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设立8个工作组及其牵头单位、组成单位和职责;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预防与预警。包括重大危险源管理和预警行动。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四个级别的分级响应、信息上报与跟踪、专家咨询与决策、现场救援、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结束。
第五部分: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对事故发生后加强信息发布和舆情收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包括处置评估、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三部分。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装备物资、通信交通与运输、资金保障等作出规定。
第八部分:宣传、培训、演练、奖励、责任。对以上内容分头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九部分:附则。解释说明了预案实施的时间、注意事项和补充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