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解读《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28XP/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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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定本报告

二、编制背景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注重用数据反映情况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发布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编制内容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共按照要求分为六大部分,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情况主要报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2022年共公开信息数125条,收到5件依申请公开事项,较去年增加3件,均按照法定程序按期答复。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国家及省市发改部门重要政策等信息,拓宽了信息传播范围。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科室,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形成工作台账,责任具体到科室,科室安排专人进行更新,认真抓好落实。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公开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数据。2022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数量为5件,行政处罚强制处理决定数量为0,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公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本年度办理结果、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等相关数据。2022年收到5件依申请公开事项,较去年增加3件,上、下年度无结转。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

第五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仍然存在欠缺。二是政务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科室,力求做到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准确。二是加强宣传,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采取多形式做好政策文件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第六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包括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