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淄川区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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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28XP/2024-549188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2-1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
各能源企业:
按照《淄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24年我局对监管范围内18家煤炭加工、油气长输管道、发电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动态调整工作。各企业根据行业类别、风险大小、安全状况和管理绩效结合安全生产诊断工作进行了分级自查,我局依据市、区分类分级方法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了等级评定,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Ⅰ类B级企业(单位):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山东分公司淄博作业区
鲁维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自备电厂
Ⅰ类C级企业(单位):
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淄博输气管理处
山东方大清洁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
淄博坤升热电有限公司
Ⅱ类A级企业(单位):
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山东东华科技有限公司余热电站
淄博中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广核淄博淄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Ⅱ类B级企业(单位):
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余热电站
淄博润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淄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淄博光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源怡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Ⅱ类C级企业(单位):
淄博润博水务有限公司水电管理所
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热电厂
以上分类分级结果在淄川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并报区安委会备案。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目标,2024年度评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2家,分别为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余热电站,在全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今后,我局将按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的管控方针,推进企业分类分级结果运用,对企业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监管,对A级企业和标杆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严管严查风险大、管理差的企业。同时动态调整企业等级,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上级巡查督导、举报问题、发生事故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总监制度、双重预防体系、危险作业报告、外包管理、包保办法、员工隐患排查奖励等上级各项政策措施的情况,对企业予以升级或降级,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步提升。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