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农村光伏乱象”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32
建议人: 张群、王德军、刘宝增、李家元、陈刚
主办单位: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时间: 2024-06-0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32号建议的答复

 

张群、王德军、刘宝增、李家元、陈刚代表:

您提出的“整治农村光伏乱象的建议”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议案后,区发改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入调研。西河镇作为我区农产品支柱乡镇,打造全区特色产业强镇的主阵地,促进了全区和全镇的经济发展。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一)重点建议内容。建议由张群等5名代表联名提出,其主要内容是关于整治农村光伏乱象问题。

(二)办理过程及落实情况。区发改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收到区人大常委会及区政府领导批示意见后,立即制定了重点建议办理方案,并扎实推进。

1.建立责任体系。区发改局根据具体办理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办理工作。

2.加强与代表的沟通。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分析建议提出的背景、原因,理清代表建议的本质意愿,商讨解决方法,认真制定具体办理方案,并征求代表意见。5月份,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书面答复,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反馈。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及时将区人大重点建议内容及办理要求等情况与张群代表进行对接。在与代表充分沟通基础上,结合实际,拟定了符合我区实际的解决办法,并及时进行了兑现。

4.及时向区人大、区政府报告办理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在办理过程中,区发改局定期向区人大、区政府报告各阶段办理情况。

5.办理及落实情况。

西河镇因无分布式光伏开放容量,经征求供电中心意见,于5月14日暂停35kV西河站、口头站、太河站、峨庄站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并由供电中心负责通知西河镇、太河镇。

二、下一步打算

随着光伏爆发式增长,反映出较多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针对淄川区光伏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区发改局积极探索和研究,切实保证分布式光伏业务有序、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审批管理,严格备案制度。针对光伏公司租赁居民屋顶以及居民自建光伏的形式,由村镇统一提报,以整村汇流的形式进行有序开发。

二是加强施工监管,避免私拉乱建。由供电中心严格审查光伏公司施工资质,杜绝不合规项目并网,多部门协调勘查,强化对光伏建设过程的管控。对已经形成违建事实的光伏项目,进行现场告知,并责令拆除,确保光伏建设符合规范。

三是积极组织各镇村进行光伏规范安装,提前规划入网方式,做好光伏项目统一规划的宣传和指导,避免不良光伏公司对群众利益造成损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

 

 

 

(联系单位:区发改局,联系人:翟健,联系电话:5182082)

”关于整治农村光伏乱象”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国家“双碳”战略和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带动了农村分布式光伏的发展。目前本地村户安装光伏的主要模式是群众出租自家屋顶,光伏公司投资,业务员推广市场。通过这种模式,群众获得租金,业务员获得推广提成,光伏公司通过发电收益,各取所需。但随着深入推进实施,也给农村带来了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