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区殡仪馆遗体告别场地租赁收费不当情况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王玉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区殡仪馆遗体告别场地租赁收费不当情况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收费管理政策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第十二规定: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收费、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及公益性公墓价格属于政府定价。基本服务收费定价范围为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根据此文件规定,上述基本服务之外的项目如告别场地租赁费等都属于延伸服务,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
我区川价发改字(2021)64号文和川价字(2018)8号文规定:延伸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文件,殡仪馆的场地租赁费、遗体整容、遗体防腐等延伸服务项目属于市场调节价,用户根据需要自由购买。
二、实地调查情况
我们和市场监管局联合到殡仪馆进行了实地调查:殡仪馆在收费大厅进行了明码标价,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和政策文件一致,延伸服务项目也进行了公示,符合明码标价要求。其中告别厅场地租赁费分别为永安厅(100平方)1400元、灵安厅(260平方)1400元、殡仪堂(300平方)1200元,费用包含服务内容:厅内瞻仰棺、供桌、LED字幕展示、遗像屏、音响等。殡仪堂布置鲜花,分为2600元和3600元两种套餐,使用人根据情况自由选择。仪式主持、挽联书写、祭品、绢花、酒器、孝章、蜡烛等项目是社会殡葬服务公司提供服务和收费,与殡仪馆无关,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决定是否购买服务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殡葬价格政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9日
(联系单位:区发改局,联系人:肖民芳,电话:7017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