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淄川发改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28XP/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1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淄川发改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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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依据
1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的行政检查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的行政检查 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需要变更已核准建设地点或者对已核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延期开工建设手续;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 企业投资核准项目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对核准并已开工建设项目的首次现场核查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1月第14号)第八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已完成首次现场核查项目),每年抽查1次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1月第14号)第六条。
2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行政检查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行政检查 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 企业投资备案项目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已开工项目),每年抽查1次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1月第14号)第十六条。
3 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监督检查 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概算总投资等内容进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否合法合规等 政府投资项目 一般检查事项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2019年4月第712号)第二十七条。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5年5月通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