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索引号: 113703000042160288/2023-539284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0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2023-10-07
  • 字号:
  • |
  • 打印

区公安分局一直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服务保障民生、接受社会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遵循及时、准确、务实、高效的办理原则,以委员满意为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办理质量和实效持续提升。现将2023年度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度,区公安分局共收到政协提案4件,人大建议0件,内容涉及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民宿等新业态治安管理、服务保障夜间经济、应对校园恶性事件等问题。收到委员提案后,分局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部在规定办理时限内高质量办结,提案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抓实组织领导。分局充分认识办理好建议提案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把提案办理作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有效途径,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全局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调度会、交办会,切实将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科室负专责”的办理工作机制,健全并完善办理工作流程,切实做到“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落实有力的办理机制,确保每一起建议提案都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全局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督办工作负总责,各单位明确一名责任民警具体负责本单位督办工作。

二是推进机制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大力提高办理效能。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接收、登记、分类、交办、征询代表委员意见、承办、审核、答复等工作环节及办理时限,经充分调研后认真完成办理工作,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好,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二是深入调查研究。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发展,既不能脱离实际草率办理,也不能不讲政策不负责任随意答复,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分局扎实细致调查研究,邀请代表、委员们实地踏勘、共同协商,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最终形成科学的、详细的、可操作的落实方案,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强化协调沟通。分局始终把沟通协商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找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确保沟通率100%。

三是把握提案内涵,提升办理质量,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对具体性问题,立即查摆解决。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针对提案中反映的实际问题,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共同解决的,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促进工作质效提升。二是对可行性建议,及时吸收转化。对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和可行性措施,具备实行条件,及时研究、充分吸纳,并转化到决策部署和制度设计中,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对方向性意见,长远规划推动。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有预见性、前瞻性的建议,积极研究借鉴,纳入工作规划,特别是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平安稳定的重要问题,集中力量、紧盯不放。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措施

2023年,区公安分局提案办理阶段工作虽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提案,少数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间沟通配合不够紧密,影响了承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对一些具有预见性、前瞻性、短期内难以完成的提案,少数办理单位存在畏难情绪,破题攻坚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对交办不够精准、涉及其它部门职责的提案,推动上还需进一步加力。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继续坚持和发扬好的经验做法,思想上更加重视、要求上更加严格、工作上更加扎实,认真抓好每一件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形式要件和内容实质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切实通过提案办理更好地宣传工作、树立形象,不断推进淄川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