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醇基液体燃料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安排专人与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对接沟通。区应急管理局正部署各镇办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对生产、经营、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整治,并将对摸底发现的醇基液体燃料进行检验检测,确认是危险化学品的,会第一时间将相关工作情况通报我局。我局将依法对非法生产、储存醇基液体燃料等危险化学品行为依法打击处理。
二是根据全区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部署,组织民警扎实开展“自流黑”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日常巡查,对群众举报立即开展突击检查。目前,已破获“自流黑”案件1起,取保候审4人。
三是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在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进行严格排查,并依法打击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确属公安机关管理的,将严格监管,并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2022年9月6日
(联系单位:区公安分局,联系人:孙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