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00042160288/2020-502336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淄川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水平,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局党委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由主要局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公开程序及保障措施。专门制定下发了《淄川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明确由分局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安排人员(兼职)从事此项业务,并按照要求,对分局各单位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的政府信息,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向社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拓宽载体,及时更新。我局依托互联网淄川区政府网站、淄川公安分局网上公安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主动对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2019年,依托区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动态36条;分局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关注人数共计24365人,累计微博发布信息2695条、微信发布信息165条、抖音发布信息23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7条,及时回复网友的咨询和疑问1320条,发布政策解读4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是认真梳理,全面公开。我局在对所有信息内容进行梳理、保密审查后,对过去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继续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答复工作,便于公众申请。2019年4月、6月,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5件,我局立即给予答复,并通过EMS快递将处理结果邮寄给当事人本人。2019年6月,我局收到行政复议件1件,民警认真对待,最终结果维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财政管理,只要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予以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询,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众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 | 18 | 3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由于业务性质等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政府信息中涉密的信息太多,有时不好确定,存在为了保密,能公开而不公开的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区政府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密级鉴别能力,规范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方便公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