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60288/2025-550413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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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联系(地址:淄川区吉祥路96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2135500;电子邮箱:zc_ga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实现政务公开的全面推进,让其服务民众,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1.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淄川公安分局公开政策文件、财政信息、重大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公示、重点民生等政府信息共计53件。

2.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淄川公安分局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5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3.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淄川公安分局坚持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内相关工作内容,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表》,做到“一事一审”。

4.优化平台建设。2024年,淄川公安分局根据上级要求,扎实开展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淄川公安”微信公众号运营水平,公众号关注人数达51000余人,累计发布各类新闻稿件1245条,通过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信息63个、及时回复网友的咨询和疑问2120条,发布政策解读105篇。

5.做好监督保障。淄川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由主要局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公开程序及保障措施。分局明确由分局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按照要求,对分局各单位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还实行定岗定责,要求各单位确定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的完成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80

行政强制

2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4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部分工作落实不够细化、精准的问题。

改进措施: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人员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并开展多形式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淄川公安分局依规对4件政协委员提案内容和答复进行公开。

3.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2024年,淄川公安分局对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把握重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4.《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在接到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后,立即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涉及我局相关事项进行梳理,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