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研究提出全区信息化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gyhxxhj/
  2、“淄川区工信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7ac493bd013b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6号,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01
  传    真:0533-5181001
  电子邮箱:jxjbgs001@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6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001;邮箱:jxjbgs00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工信局认真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力满足群众需求,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我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工信局严格收集审查,精准落实公开。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严格按照保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有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等14个一级栏目,及时公开我单位相关信息二是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录入工作,负责收集、梳理信息及上传发布信息。三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与信息公开,依托淄川区工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和转载经济信息及工作动态,完善、丰富公众号信息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省、市、区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结合本领域实际,落实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发布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接受区政府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通过全局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不够大;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和针对性还不够强。

区工信局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把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质量以及时效性和原创性,提高对各项政策的解读质量。同时“淄川工信局”公众号也将进一步加大工业惠企政策推广力度,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类专题推广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强针对性,关注焦点热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区工信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一是加大惠企助企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力度,配合建立健全企业家配套服务制度和企业评议部门制度,为政务服务提供了评价体系。二是积极推进工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部门职能清单、服务事项,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三是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3年,我局承担了5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2项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后,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主动公开,公开率为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建立微信公众号“淄川区工信局”,公开政府机关部门的职能职责、相关政策法规等政务服务内容,并后附相关科室的联系方式。通过平台“听”民声、“答”民疑、“解”民忧,让普通民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的方式回应关切、释疑解惑,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简化群众办事流程,从而积极拓展倾听民声的信息渠道、建立了服务于民的便利途径。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2日

 

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6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001邮箱:jxjbgs00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工信局认真落实《关于印发2022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力满足群众需求,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2年,我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工信局严格收集审查,精准落实公开。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严格按照保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一是建有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等14个一级栏目,及时宣传公开区委、区政府及我单位相关工作动态。二是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录入工作,负责收集、梳理信息及上传发布信息。三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与信息公开,依托淄川区工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和转载经济信息及工作动态,完善、丰富公众号信息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结合本领域实际,落实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发布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接受区政府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通过全局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不够大;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和针对性还不够强。

区工信局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把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以及时效性和原创性,提高对各项政策的解读质量。同时“淄川工信局”公众号也将进一步加大工业惠企政策推广力度,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类专题推广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强针对性,关注焦点热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工信局认真落实《关于印发2022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一是加大惠企助企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力度,配合建立健全企业家配套服务制度和企业评议部门制度,为政务服务提供了评价体系。二是积极推进工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部门职能清单、服务事项,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三是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2年,我局承担了5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3项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后,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主动公开,公开率为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建立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机关部门的职能职责、相关政策法规等政务服务内容,并后附相关科室的联系方式。通过平台“听”民声、“答”民疑、“解”民忧,让普通民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的方式回应关切、释疑解惑,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简化群众办事流程,从而积极拓展倾听民声的信息渠道 、建立了服务于民的便利途径。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3日

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工信局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11日至1231日,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力满足群众需求,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我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工信局严格收集审查,精准落实公开。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严格按照保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有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等11个一级栏目,及时宣传公开区委、区政府及我单位相关工作动态。通过淄川工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工信政策法规、工信工作和办事指南等,服务方便群众。加大与淄川工作、淄川融媒等媒体合作,向社会公开我区工业经济产业发展情况,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督办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狠抓落实。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录入工作,负责收集、梳理信息及上传发布信息,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通过全局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对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素养、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区工信局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提升: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细致深化领悟《条例》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要求,不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府要求,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办理明确科室职责,确保责任到,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培育扎实过硬的业务水平,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工信局扎实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为淄川区工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1年,我局承担了6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项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内容主要集中在工业转型和企业发展等方面。这些工作既是群众和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也是我局近几年来工作的重点。上述事项全部圆满办结完毕。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17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0年,淄川区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紧密联系信系统工作实际,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区工信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4条,各级媒体及网络新媒体共投放、发放稿件140余篇,对重点及时效活动及时公布,在服务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20年,我局承担了2项人大代表建议和1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分别是:区人大十八届第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关于撬动工商资本 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区人大十八届第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关于对关停建陶企业予以政策扶持的建议 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1号提案关于对老旧小区线网整治的建议。上述3项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已圆满办结完毕。

2、依申请公开2020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完善部门信息管理员工作制度、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开内容不涉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统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设在局办公室。

5、监督保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设有专职人员一名,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会,做到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缺乏抓手,政府信息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公开时间节点不够及时公开主动性还不足等2020年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严格奖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与群众外部监督相结合,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人办理、责任到位,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充分利用网络的广阔空间,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政务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28日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2

 

一、概述:

2018年以来,淄川区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紧密联系经信系统工作实际,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淄川区工信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揽,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科室、产业办主要负责人负起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一名同志为全局公开工作业务主管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依申请公开事项,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规范工作流程。公开信息从制作到签发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把关,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一是通过各级报纸、网站以及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主要是反映我局工作的新闻宣传类信息。二是通过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内容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工作部署、规划计划、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等。三是通过单位公开显示屏进行公开,主要是工作动态、宣传信息等。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淄川区经信局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活动、决策部署、经济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增进公众的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区经信局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如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重点项目建设、对上争取等方面的信息得到及时公开,机关效能建设、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8年,区工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余条。

(二)公开平台

  1、门户网站。区经信局把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政务公开、经信动态、工业经济、企业之窗等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通过专门的页面,将分散在网站各频道中的政府信息集成在一起,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新闻媒体。区经信局充分利用各类报纸、网站、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2018年,经信局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发稿50余篇(次),及时宣传了我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经信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经信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事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我区工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2018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严格奖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与群众外部监督相结合,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人办理、责任到位,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充分利用网络的广阔空间,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政务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5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淄川区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紧密联系经信系统工作实际,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淄川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揽,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科室、产业办主要负责人负起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一名同志为全局公开工作业务主管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依申请公开事项,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规范工作流程。公开信息从制作到签发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把关,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一是通过各级报纸、网站以及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主要是反映我局工作的新闻宣传类信息。二是通过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内容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工作部署、规划计划、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等。三是通过淄川经信网及单位公开显示屏进行公开,主要是工作动态、宣传信息等。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淄川区经信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增加版面、网站链接,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活动、决策部署、经济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增进公众的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区经信局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如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重点项目建设、对上争取等方面的信息得到及时公开,机关效能建设、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7年,区经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余条。

  (二)公开平台

  1、门户网站。区经信局把淄川经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政务公开、经信动态、工业经济、企业之窗等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目录,通过专门的页面,将分散在网站各频道中的政府信息集成在一起,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新闻媒体。区经信局充分利用各类报纸、网站、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2017年,经信局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发稿60余篇(次),及时宣传了我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经信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经信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事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我区工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2018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严格奖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与群众外部监督相结合,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人办理、责任到位,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充分利用网络的广阔空间,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政务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9

  一、概述:

  2016年以来,淄川区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紧密联系经信系统工作实际,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淄川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揽,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科室、产业办主要负责人负起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一名同志为全局公开工作业务主管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依申请公开事项,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规范工作流程。公开信息从制作到签发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把关,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一是通过各级报纸、网站以及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主要是反映我局工作的新闻宣传类信息。二是通过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内容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工作部署、规划计划、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等。三是通过淄川经信网及单位公开显示屏进行公开,主要是工作动态、宣传信息等。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淄川区经信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增加版面、网站链接,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活动、决策部署、经济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增进公众的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区经信局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如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重点项目建设、对上争取等方面的信息得到及时公开,机关效能建设、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6年,区经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余条。

  (二)公开平台

  1、门户网站。区经信局把淄川经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政务公开、经信动态、工业经济、企业之窗等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目录,通过专门的页面,将分散在网站各频道中的政府信息集成在一起,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新闻媒体。区经信局充分利用各类报纸、网站、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2016年,经信局在大众日报、淄博日报、鲁中晨报、淄川工作等各级报纸发表稿件70余篇,在新华网、中国网、中国山东网、中新网山东频道等省级及以上网络媒体发稿160余篇(次),及时宣传了我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经信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经信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事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我区工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2017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严格奖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与群众外部监督相结合,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人办理、责任到位,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充分利用网络的广阔空间,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政务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8

  一、概述

  2015年以来,淄川区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紧密联系经信系统工作实际,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淄川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揽,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科室、产业办主要负责人负起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一名同志为全局公开工作业务主管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依申请公开事项,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规范工作流程。公开信息从制作到签发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把关,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一是通过各级报纸、网站以及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主要是反映我局工作的新闻宣传类信息。二是通过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内容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工作部署、规划计划、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等。三是通过淄川经信网、淄川经信微信公众号及单位公开显示屏进行公开,主要是工作动态、宣传信息等。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淄川区经信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增加版面、网站链接,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活动、决策部署、经济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增进公众的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区经信局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如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重点项目建设、对上争取等方面的信息得到及时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学宪法知党章、三严三实等专题活动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2015年,区经信局在门户网站淄川经信网更新动态达400余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5年,区经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

  (二)公开平台

  1、门户网站。区经信局把淄川经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政务公开、经信动态、工业经济、企业之窗等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目录,通过专门的页面,将分散在网站各频道中的政府信息集成在一起,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新闻媒体。区经信局充分利用各类报纸、网站、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2015年,经信局在《大众日报》《科技日报》《经济导报》《淄博日报》等各级报纸发表稿件80余篇,在新华网、中国网、中国山东网、中新网山东频道等省级及以上网络媒体发稿400余篇(次),及时宣传了我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经信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经信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事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我区工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2016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严格奖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与群众外部监督相结合,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专人办理、责任到位,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充分利用网络的广阔空间,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政务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区经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区经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7

一、概述

2014年,在淄川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经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联系经信系统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作风、促实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工作来抓,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揽,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科室、产业办主要负责人负起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一名同志为全局公开工作业务主管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局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对于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产业办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2014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淄川区经信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增加或更改网站版面,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区经信局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区经信局在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如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重点项目建设、技改资金争取、骨干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得到及时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2014年全年,区经信局在门户网站—淄川经信网更新动态达395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4年,区经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条。

(二)公开平台

1、门户网站。区经信局把淄川经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政务公开、经信动态、工业经济、企业之窗等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目录,通过专门的页面,将分散在网站各频道中的政府信息集成在一起,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新闻媒体。区经信局充分利用各类报纸、网站、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2014年,经信局在《大众日报》《淄博日报》等各级报纸发表稿件40余篇,在人民网、新浪山东、中国网、中国山东网、中新网山东频道等省级及以上网络媒体发稿140余篇(次),及时宣传我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加快全区转调创步伐。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经信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经信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事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我区工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2015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提高信息公开管理水平。三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企业知情、受企业监督、为企业服务的平台。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区经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平台建设情况统计表》。

   


附件: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4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经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揽,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科室、产业办主要负责人负起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明确一名同志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产业办确定一位信息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提供政府信息。全局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对于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产业办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201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良好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7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7条,约占1.8%;政策法规类46条,约占12.3%;规划计划类4条,占1.1%;业务工作类355条,占94.7%;统计数据类2条,占0.5%;其他信息17条,占4.5%。公开形式有网站、电视、报刊、广播等。网站为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http://zich.smesd.gov.cn/)、淄川经信网(http://www.zcjxj.gov.cn/),电视节目为淄川电视台《经信之窗》栏目。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于来信、来电申请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2013年,我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维护、运营好淄川区经信网,经过两次大的改版,网站现有经信动态、经信之窗、工业经济、政务公开、企业之窗、网上办事、交流互动等七大板块,信息公开板块更加完善,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设置政府信息阅点数1个,查阅点接待人数达到8000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受理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2013年共组织5人进行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审查制度等的培训,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与核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坚决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数量小、面窄,深度、广度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检查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存在被动、滞后等问题,三是公开专栏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发挥经信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网站资源,完善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拓展公开渠道。 

  2、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加强培训考核,提高公开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加大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3月


附件:淄川区经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doc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8

        一、概述
        2012年,区经信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高了经信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科室、产业办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落实到工作人员,各负其责。
      (二)健全公开机制。对于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加强监督。维护、运营好淄川经信网,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查询电话、电子邮箱、网络查询等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5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约占1.7%;政策法规类44条,约占12.6%;规划计划类4条,约占1.1%;业务工作类275条,占78.6%;统计数据类2条,约占0.6%;其他信息19条,约占5.4%。
      (二)公开平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网站、电视、报刊、广播等。网站为淄川区政府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http://zich.smesd.gov.cn/)、淄川经信网(http://www.zcjxj.gov.cn/),电视节目为淄川电视台《今日淄川》专题节目《经信之窗》。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于来信、来电申请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理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受理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审查制度,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与核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坚决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网站建设特色不够,公众知晓率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和细化;三是公开专栏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范围、方式和程序,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做好监督保障。
        2、规范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员及网站维护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信息。
        3、方便公众查询。不断完善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淄川经信网的建设。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方便查询。
        4、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台、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1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经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本单位明确了各科室、产业办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落实到工作人员,各负其责。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对于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维护、运营好经信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2011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25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约占1.5%;政策法规类33条,约占12.8%;业务工作类171条,占66.5%;其他信息49条,占19%。  

(二)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有网站、电视、报刊、广播等。网站为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http://zich.smesd.gov.cn/)、淄川经信网(http://www.zcjxj.gov.cn/),电视节目为《经信之窗》。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于来信、来电申请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理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受理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审查制度,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与核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坚决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三是公开专栏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按照《信息公开条例》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做好监督保障。 

2、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加强信息联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3、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在进一步巩固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淄川经信网的发展。加强管理,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做到全面、科学、规范和便于查询,并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

4、加强宣传工作,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2年3月13日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8

     本年报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照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至2010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33-5182536。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55条。政策法规类22条,占14%;业务工作类91条,占59%;其他信息42条,占27%。公开形式为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http://zich.smesd.gov.cn/、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于来信、来电申请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依照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不予公开的信息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受理事项。
  四、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比较单一,基层的信息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项目建设。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2011年局党委安排一名主任具体负责、信息产业科配合,抓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按照《信息公开条例》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做好监督保障。
   3、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地区特点、面向基层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在进一步做好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建设的同时,创建经信局网站,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淄川区经济贸易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26

     本年报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淄川区经济贸易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照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3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经济贸易局联系,电话:0533-5182536。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8条。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2条;业务工作类1条;动态类信息32条。公开形式为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于来信、来电申请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依照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不予公开的信息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受理事项。
     四、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 009年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需要进一步全面信息公开专栏项目建设;四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本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加强宣传工作,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淄川区经济贸易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6

 

  本年报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淄川区经济贸易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照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100%。
  主动公开的信息: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37.5%;政策法规类2条,占25%;计划规划类2条,占25%;业务工作类1条,占12.5%。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于来信、来电申请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依照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不予公开的信息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受理事项。
  四、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需要进一步全面信息公开专栏项目建设。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本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