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贾石村村庄规划 (2021-2035年)》批后公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423C/2024-54774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贾石村村庄规划 (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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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淄博市淄川洪山贾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成果已于2024年914日经淄川区人民政府批复(政字﹝2024﹞39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规定,现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贾石村村域国土空间,总面积为190.17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6.《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7.《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号);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9.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49号);

10.《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12月);

11.《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

12.《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19年);

13.《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14.《山东省美丽村居建设导则》(2018年);

15.《淄博市村庄规划编制与成果标准化导则(试行)》(2020年);

16.《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17.《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8.淄博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

19.《淄博市(市辖区)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上报省厅稿);

20.《淄博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

21.《淄博市5G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20-2025年)》;

22.其他相关规划及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标准。

(三)规划内容

1.人口规模预测

至规划期末(2035年)贾石村户籍人口规模约为1218人。

2.国土空间布局

1)农业空间布局

农业空间主要以现状耕地、园地等农用地为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发挥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农用地和耕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实现土地、资金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规划落实淄博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保护区面积不低于910.69亩60.71公顷

2)生态空间布局

保留村庄原有自然形态和田园景观,加强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地、草地、河流等的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完善村庄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网络,为乡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保障环境承载容量提供空间。

3)建设空间布局

在村内建设用地区域范围内,按照“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的要求,坚持“提高住宅品质、完善公服、建设绿地”的原则,合理控制生活空间开发强度,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方便村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全面提升村民居住舒适度,统筹村庄产业发展、历史保护、公共服务、道路交通、安全防灾和农房建设等内容,优化和细化建设用地布局。

4)村庄建设边界

协调城乡发展需求及上位规划,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坚持规模约束、边界管控、节约集约的原则,通过村庄建设边界来引导约束村域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保护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优化村庄形态与空间布局,实现村域国土空间优化利用。村庄建设边界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按程序报相应审批机关批准。

3.产业规划

根据村庄的区位条件和产业现状条件,结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科学安排农业产业用地,合理保障农业新型业态发展需要。按照土地规划及产业发展策略,产业布局分五大功能区,即:宜居生活区,农业种植区,产业发展区、果品采摘区、特色种植区。。

4.道路交通规划

结合实地条件,本着节约资金和用地,减少拆迁的原则,因地制宜规划道路系统。道路布局与村庄原有格局相耦合,道路系统应满足村民日常出行、适应村庄农业生产并符合管线敷设要求。

二、公告地点

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

三、联系方式

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0533-5819788

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  0533-317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