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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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423C/2026-556258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0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
区委、区政府:
2025年,洪山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本年度,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均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涉法事务处理,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机制,确保制发文件合法合规。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效明显。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增强。整合基层执法力量,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组织专项培训4次,参训人员20余人次,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得到提高。聚焦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持续好转。
(三)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规范。
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畅通行政复议和诉讼渠道,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基层治理法治化基础不断夯实。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完善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年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1件,调解成功率达99%。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服务点功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130余人次。
(五)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法治社会建设氛围日益浓厚。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12.4宪法宣传周”、“5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创新普法形式,运用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宣传栏等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04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切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以上率下,狠抓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
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成立了由镇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带头尊法学法,提升法治能力。
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组织专题法治学习6次,按要求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主要负责同志在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于法有据。
(三)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
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各班子成员、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定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治权威。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带头依法办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未发生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动了我镇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总结与展望
过去一年,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更高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持续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等。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实践,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全民普法,努力推动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共洪山镇委员会 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