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标题: 洪山镇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423C/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0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洪山镇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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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1〕137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1号)要求,为帮助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条件:招聘范围和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50周岁以内、男性50-60周岁以内)等群体。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服从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工作任务分配。

薪酬待遇:

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按照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8日-2022年5月10日

2、报名地点: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户口所在村(居)报名。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村(居)、街道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有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审核

城镇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村(居)和镇办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三)初审公示

1、村(居)对确定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街道负责对村(居)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审核备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五)聘用管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监督电话:5810090   

岗位设置:

附件1:洪山镇2022年城镇公益岗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