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洪山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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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423C/2022-522908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3-0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
洪办发﹝2022﹞3号
洪山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的通知
各村居:
现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九条措施》(淄政办字﹝2021﹞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洪山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