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标题: 洪山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423C/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6-04 发布机构: 淄川区洪山镇

洪山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4
  • 字号:
  • |
  • 打印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随着麦收季节的来临,又到了一年一度夏季麦收火灾高发期。做好麦收期间防火工作对于保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麦收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巩固提升禁烧成果,切实增强做好小麦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的压力大,形势更为严峻。同时,我镇正处在创建卫生城、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的关键时期,扎实做好禁烧工作责任重大。各村居、各有关单位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夏作物秸秆禁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全力抓好今年小麦秸秆禁烧工作。

  二、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2018年小麦秸秆禁烧工作总的要求是:各村麦草应当在村外划定地点统一存放,严禁在房前屋后及村内道路两旁堆放麦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强化各村居、单位责任,5月至6月确保完成小麦秸秆全面禁烧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农业、农机、供电、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麦收各个环节消防安全管理的督导。各村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好人员,加强防范巡查,对麦收期间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救。

  2、切实抓好麦收期间从事麦收工作的机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禁收割机、拖拉机、柴油机等不戴防火罩进场、进院、进地作业;麦收器械尽量避免长时间作业。

  3、严禁乱拉乱接用电线路,严禁在麦场、麦地等场所使用裸体导线、挂钩线、地躺线,电气开关保险丝不得用铜丝代替。

  4、切实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麦田和麦场吸烟、动用明火,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5、提请群众不要焚烧麦草和麦茬,不要在公路上晒粮或打轧麦草。

  6、麦场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水桶、水盆、沙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扑救。

  7、对从事麦收作业的农机手和电工应当在当地麦收工作开始前进行一次以防火、灭火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使基本掌握小麦收脱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灭火常识。

  8、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麦收防火、灭火知识,使广大农民群众掌握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

  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居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抓紧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全工作人员。今年要继续推行镇领导干部包片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目标责任制,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充分调动片上的力量,列出片上的重点村和重点地块,集中攻坚。

  (二)强化禁烧巡查。一是督导巡查:由镇纪委牵头,进行禁烧督导巡查,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开展重点督导,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日常巡查: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镇防火中队对全镇秸秆禁烧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秸秆焚烧现象,及时向镇禁烧领导小组反馈,并责成其立即整改到位。各巡查小组实行24小时巡查,巡查情况每日通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要在主干道、田间地头张贴宣传标语10条以上、悬挂横幅2条以上,由镇、村干部挨家逐户发放禁烧通告,学校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保证家家户户了解禁烧内容及处罚制度。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工作中失职、渎职或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将视情节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具体处理程序依据《淄博市环保问责问题线索移送程序(试行)》(淄生态办〔2017〕19号)实施。

 

 

                           

洪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