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1年开发区建筑工地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省、市、区安委会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开发区建筑工地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建筑工地领域各类安全隐患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开发区建筑工地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1年86日至9

三、活动范围

开发区所有建筑工地

四、活动安排

(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根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安排,结合市安办《关于集中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淄安办发〔2021〕40号)、区安办《关于转发市安办关于集中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发〔2021〕45通知要求,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

1、建筑工地领域重点整治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专项任务清单制度等情况。二是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等情况。三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等情况。四是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对施工现场是否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对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源进行排查整改情况。五是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培训工作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等情况。

2、建筑工地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隐患排查。在拉网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措施,强化大型机械作业、特殊工种作业、支架脚手架安全管理。二是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沟槽开挖、临时用电、深基坑防护等有关规定,决绝违规、违章作业等行为。

(二)加大安全月活动宣传。综合运用媒体平台,以张贴海报、横幅、LED屏等方式,大力宣传报道《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山东省安全风险管控办法》等政策法规,有效发挥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引导群众特别是施工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指导在建工程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围绕活动主题,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观看《安全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项目部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开工第一课、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等方式,不断强化教育力度、深化教育内容,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及自我防护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结合季节特点,围绕防汛防台、防坍塌等环境,组织召开建筑施工现场综合应急演练观摩会,通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指导建立应急演练“一周一小练、一月一大练、一季度一检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审查分包单位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切实履行职责。各参建单位要严格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间断开展自查、巡查,重点强化对消防安全、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交叉作业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监理单位应及时跟踪。

(二)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在建项目要合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减少夜间施工作业。局部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在夜间施工期间,建设、监理、总包单位应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有分包单位施工的,总包单位应派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值守,加强夜间施工期间的监督巡视,对分包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规范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场内施工机械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机械作业前检查验收制度,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巡视和旁站监理制度。建筑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使用单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并登记,总承包单位审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要严格核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无证人员一律严禁操作。总承包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操作人员要遵守机械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监督操作人员作业,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操作行为。

(四)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开发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将组织行业专家对各在建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特殊作业时段安全管理情况、场内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情等开展专项检查,对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对自查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项目及企业,将报区住建局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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