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标题: 关于公布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权责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589T/2021-515983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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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字〔202119

 

 

淄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权责清单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积极稳妥推进淄川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激发发展活力,实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中共淄博市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1920号)有关要求,区政府决定赋予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行使权限,形成《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赋权事项范围

《权责清单》涉及财政、应急管理两个领域,共计108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处罚103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权力1。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承担《权责清单》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直接实施责任。

二、确保赋权落实到位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权责清单》,主动与区有关部门对接,扎实做好赋权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明确承接部室,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行政权力事项衔接到位。区有关部门要指导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使相关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赋权事项落实成效。对区政府尚未赋予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仍由区有关部门行使,防止接放脱节、权力真空、监管空白、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

三、加强清单动态管理

《权责清单》公布后,如遇法律法规立改废或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情形,凡属新增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由区政府决定是否同步赋予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凡属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中涉及事项相应取消。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权力运行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权责清单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14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权责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赋权部门

1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3700000213009

行政处罚

区财政局

2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3700000213010

行政处罚

区财政局

3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3700000213011

行政处罚

区财政局

4

对拒绝、阻碍监督检查或者拒不提供监督检查有关资料的处罚

3700000213023

行政处罚

区财政局

5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使用财政票据及企业违反规定印制财政票据的处罚

3700000213036

行政处罚

区财政局

6

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处罚

370000022500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7

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3700000225002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8

对接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370000022500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9

对违反规定,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3700000225004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0

对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处罚

3700000225009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1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或者将隶属关系变更证明材料报发证机关的处罚

370000022501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2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增加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变更申请,继续从事生产的处罚

3700000225014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3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变更申请,继续从事生产的处罚

3700000225015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4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370000022502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5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合格证的处罚

3700000225024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6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处罚

3700000225025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7

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370000022503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8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处罚

3700000225032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9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处罚

370000022503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20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处罚

3700000225034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21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3700000225042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22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处罚

370000022504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23

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

3700000225056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24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处罚

3700000225057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25

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未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处罚

3700000225058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26

对工贸企业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处罚

3700000225062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27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处罚

3700000225079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28

对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处罚

370000022508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29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处罚

3700000225082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30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有关设备设施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处罚

370000022508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31

对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处罚

3700000225090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32

对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处罚

370000022509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33

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处罚

3700000225092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34

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处罚

3700000225094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35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处罚

3700000225096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36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处罚

3700000225097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37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3700000225100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38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

370000022510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39

对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3700000225109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40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处罚

370000022511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41

对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处罚

3700000225120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42

对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3700000225128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43

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3700000225129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44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违反规定程序开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活动的处罚

3700000225130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45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质或者资格的处罚

370000022513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46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转让、转包承接的服务项目的处罚

3700000225132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47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严重失实的报告、证明等材料的处罚

370000022513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48

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罚

3700000225150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49

对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处罚

3700000225152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50

对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处罚

370000022515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51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产生重大影响,未提出变更申请,继续从事生产的处罚

370000022516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52

对使用新安全设备,未进行安全性论证的处罚

3700000225167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53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处罚

3700000225168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54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的处罚

3700000225169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55

对重大危险源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

370000022517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56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3700000225172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57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处罚

370000022517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58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处罚

3700000225175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59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处罚

3700000225176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60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处罚

3700000225179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61

对登记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口的处罚

370000022519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62

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3700000225195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63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的处罚

3700000225196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64

对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处罚

3700000225197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65

对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

3700000225198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66

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的处罚

3700000225199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67

对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处罚

3700000225200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68

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370000022521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69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处罚

3700000225212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70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接受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从事危险性劳动的处罚

370000022521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71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处罚

3700000225216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72

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处罚

3700000225217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73

对工贸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处罚

370000022522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74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处罚

3700000225226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75

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3700000225232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76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

370000022523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77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到批发企业仓库自行提取烟花爆竹的处罚

3700000225235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78

对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

370000022524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79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进行危险作业的处罚

3700000225244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80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3700000225245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81

对生产经营单位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或者生产定员组织生产,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3700000225246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82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技术标准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作业的处罚

3700000225247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83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处罚

3700000225248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84

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处罚

3700000225249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85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处罚

3700000225250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86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370000022525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87

对在库房等有药区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测、改造作业时,未将库房内的药物、有药半成品、成品搬走并清理作业现场的处罚

370000022526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88

对企业内部及库区之间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车辆、工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条件的处罚

3700000225264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89

对允许未安装阻火装置等不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条件的机动车辆进入仓库区的处罚

3700000225265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90

对工贸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处罚

3700000225266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91

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处罚

3700000225267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92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安全投入不足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罚

370000022527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93

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漏报、迟报的处罚

3700000225274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94

对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3700000225280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95

对事故发生单位未对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370000022528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96

对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未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处理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的处罚

3700000225282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97

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370000022528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98

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3700000225284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99

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3700000225294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00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处罚

3700000225295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01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3700000225301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02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处罚

3700000225303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03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处罚

3700000225305

行政处罚

区应急管理局

104

对工矿(非煤矿山)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3700000625001

行政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

105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3700000625011

行政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

106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3700000625018

行政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

107

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3700000625019

行政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

108

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3700001025001

其他权力

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