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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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589T/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2-0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
关于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企业:
新春伊始,各企业复工复产在即,为确保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现就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环保管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方面
1、制定开工方案,并到安环部进行报备,涉及检维修作业的需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有限空间及特种作业严格办理相关作业票证,持证上岗,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其中,外来施工作业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至开发区安环部,并对承包方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落实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要对返厂工人第一时间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严格落实不培训不上岗,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联系人:杨明智
二、环保方面
1、开工前一天上报复工复产报告。
2、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需制定好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一份上报至718办公室,一份留存备案。
3、开工复产时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联系人:邵明柯
三、疫情防控方面
1、加强省外返回人员报备。省外返回人员请提前一天报备,境外返回人员请于入境前三天报备。重点地区返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2、加强企业货物消杀管理。做好省外货物、零部件、产品、包装等的消杀工作。
3、相关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及企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执行。
联系人:谷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