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标题: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589T/2024-542648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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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经济开发区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双山路5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68766;电子邮箱:zcjjkfqglwyh@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淄川经济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助力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部门文件或政府文件17条,政策解读2条,回应关切情况1条,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比增长100%,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规范优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范要求,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平台功能,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增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粒度。二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运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持续摸底开发区政务新媒体开办情况,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进行清理整合。三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机关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4.平台建设方面

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各政务新媒体关注人数7760余人,全年发布图文、视频资料200余条。

5.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二是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此外,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使政务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少数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导致部分可公开信息未主动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主动加强沟通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明确信息公开有关内容。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扩大公开范围。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淄川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制定并公开了《淄川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重点围绕社会关切和群众关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开发区管委未收到建议、提案。2023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