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振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二里社区障碍建筑打通孝水路梗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在纵向孝水路南头与将军路丁字路口四栋民房横卧路中间,形成路梗阻”的问题,我街道安排相关部门及村居再次对上述民房业主做思想工作,按政策给以合理拆迁补助,劝其自行拆迁,将此路梗阻打通,还孝水路通畅。4户未拆迁居民,宅基地分别为:孙秀萍163.77㎡平米,牛学旺211.57㎡,赵京波242.41㎡,李金枝196.29㎡,面积约计814.04㎡,其4户索要补偿较高。经街道、社区与其进行商谈,至今未达成拆迁协议。6月份,街道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就上述4户房主提出超出政策拆除定价过高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条款能否走法律程序,依法拆除路梗阻房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答复:4户居民房屋属于宅基地建房,不属于违法建设,只能协议进行拆迁,不能进行强制拆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