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标题: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52XJ/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03 发布机构: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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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近年来,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街道各部门、村居和群众的共同努力,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地改善了我辖区内空气环境质量。“三秋”将至,为切实做好秋季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依据区禁烧办《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川禁烧办字〔2020〕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系
  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协调推进全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各村居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开展好各项工作,要明确人员组成、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保障,做到分工明确、事有人管、事有人干,以强有力的行政推动,保障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实现全面禁烧。要建立健全并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人员、任务、责任、措施、奖惩“五到位”,真正实现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二、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
  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时间长、任务重,各村居农作物秸秆禁烧人员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履职尽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到各村居开展督导检查。各村居要组织开展禁烧巡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要时间节点,实行重点管控、重点巡查,形成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重视舆论引导,做好禁烧宣传
  进一步加大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突出时效性,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宣传强度。要通过利用村广播、宣传车、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召开村民会议等低成本、接地气、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做好对广大农户的宣传,重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知识等宣传,不断强化广大农户法律意识、禁烧意识和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意识,营造起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广辟渠道,抓好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
  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积极开拓农作物秸秆多元化利用途径,在巩固和深化秸秆粉碎还田、覆盖还田的同时,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多渠道、多方式搞好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要突出抓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监管,制定作业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还田质量,确保下茬小麦正常生长。要突出抓好田边、沟边、道路两侧、村庄周围等碎秸秆的清运处置,努力做到“日产日清”,从源头上消除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隐患。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三秋”期间,街道将成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巡查组,加强对各村居禁烧工作的监督检查,各村居也要成立巡查组,开展相应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措施落实到位。每发现一处着火点,扣发相应村居3%的秸秆转化利用补贴资金。对工作不力,工作中失职、渎职或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视情节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村居出现 1个以上火点的通报批评,约谈相关村居负责人;对上级划定的重点禁烧区域内出现火点的,启动问责机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重污染期间发现秸秆焚烧情况的,一律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