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2020年淄川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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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各镇(开发区)中心校、城区各幼儿园:
为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幼儿园提高普惠性服务,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4〕14号)、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淄价字〔2016〕82号)、淄川区教体局、淄川区发改局《关于明确淄川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发[2019]250号)文件要求,认定20处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附后),特此通报。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