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关于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19-5011883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1-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1-29
  • 字号:
  • |
  • 打印

川教体办字〔2019〕78号

 

 

关于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情况的通报

 

各镇(开发区)中心校、城区各幼儿园:

为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幼儿园提高普惠性服务,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4〕14号)、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淄价字〔2016〕82号)文件要求,认定淄川区磁村育才幼儿园、淄川区东大幼儿园、淄川区龙泉镇龙一育苗幼儿园、淄川区寨里镇黉阳幼儿园、淄川区寨里镇大张好娃娃幼儿园、淄川区好宝宝艳阳幼儿园、淄川区西山幼儿园、淄川区七里光明幼儿园、淄川区苗苗幼儿园、淄川区洪山镇西省幼儿园、淄川区松龄幼儿园、淄川区西领雅苑幼儿园、淄川区怡安家园幼儿园、淄川区服装城笠山幼儿园、淄川区东山阳光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特此通报。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