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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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538567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5-0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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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领域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 |
检查 |
组织 |
检查部门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实施 |
抽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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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校检查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
各类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级 |
发起 |
教育部门 |
/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检查 |
市、县级 |
随机抽取配备目录要求的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对学校的装备质量、装备条件、装备管理、装备应用等进行检查;学生服、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招标、采购及管理情况;学校建立并执行絮用纤维制品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情况、学校絮用纤维制品的产品标识是否规范及产品质量状况。 |
配合 |
市场监管部门 |
对棉花、茧丝、毛绒、麻类纤维及纤维制品实施监督检查 |
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学生服质量监督检查 |
县级 |
絮用纤维制品:是否按规定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是否按有关规定标注标识;是否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否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是否伪造、冒用质量标志或者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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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
普通中小学 |
一般检查事项 |
低风险抽查对象700户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级 |
发起 |
教育部门 |
对义务教育课程的评估 |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
市、县级 |
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中小学校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是否使用未定审定教材,是否存在超出省定目录推荐教材教辅、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是否按程序组织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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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 |
新闻出版部门 |
对省内出版物的内容、编校、印刷或者复制、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的检查 |
对省内出版物的容、编校、印刷或者复制、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的检查 |
市、县级 |
中小学教材教辅出版物的内容、编校、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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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采光照明检查 |
中小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 |
省、市、县级 |
发起 |
教育部门 |
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 |
学校采光照明检查 |
市、县级 |
检查教室灯具安装规范情况,课桌面和黑板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光源色温等指标的达标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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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 |
卫生健康部门 |
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
对学校卫生的检查 |
市、县级 |
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情况;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