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
|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0-511986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1-3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年来,区教体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依法行政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校园这一中心,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在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区教体局2019年依法行政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职能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加快教育现代化改革,把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和教育工作各环节中,充分发挥教育法治的引领性、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公正,保障教育秩序的和谐稳定,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调整“权”“责”清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不断深化教育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1.及时认领制定教体系统权责清单。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体系统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根据中共淄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权责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市教育局公布《淄博市教育系统权责清单》、市体育局公布《淄博市体育系统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及时对教育体育系统权责清单进行认领并做好制定工作,形成了《淄川区教体系统权责清单》,教体系统权责清单事项共有9类,共计115项。2.做好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承接落实、调整规范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淄政字〔2019〕24号)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落实、调整规范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要求,区教体局及时对本部门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削减调整,承接了省教育厅下放的“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事项,并及时进行了公布。
二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做好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部门27行政许可事项和12项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申报材料、责任人员和岗位职责;精简环节优化流程,对办事程序简单、只需形式审查的即办事项实行即审即办、立等可取,进一步提高即办事项比例,将一般事项办理流程精简为“受理—审查—决定”3个环节,不断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2.做好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工作。在标准化梳理基础上,参照《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调研表》,根据梳理的事项情形类别,按照“拆无可拆、分无可分”的原则,对39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成最小运行单元,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向“精细化、标准化、数字化”转变。3.为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方便群众查询办事。4.做好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要素修改工作。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颗粒化梳理、事项动态调整情况、人员变更情况,对平台事项要素进行全面修改完善,确保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要素信息齐全、完善、准确,积极推进全程网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提高办成率。
三是多举措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区教体局坚持“应减尽减、应放尽放”原则,不断压缩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实时办结等制度,推动服务管理方式转变,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对本部门27行政许可事项和12项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申报材料、责任人员和岗位职责;精简各类证明材料5项,不断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四是建立工作机制,抓好监管工作。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定抽查频次和数量,确保每次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抽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所有单位的40 %,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学年不低于2次,适当设定随机抽查工作重点,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体育局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采取备档或拍照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溯。
五是优化公共服务,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按照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积极与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做好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行政许可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梳理和政务服务指南重新编制工作,并修改政务服务平台信息,确保服务指南内容与政务服务平台要素信息保持一致,明确进驻事项,选派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入驻人员礼仪培训,对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于7月1日正式入驻新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做到既受理又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两头受理、服务对象“两头跑”,进一步提升了区教体局政务服务形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淄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概念、制定原则、认定标准,逐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加强规范性文件使用管理。在起草过程中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反复进行研究,并结合全区教体系统工作现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拟设定的措施、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对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淄川区2019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网站公示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并最终由机关负责人集体审议决定、签署后,送区法制局接受合法性审查,进行统一登记、编号,统一公布并备案。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淄川区《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川司发〔2019〕20号)后,明确清理范围,按照清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标准,组织相关科室对《淄川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淄川区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中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分别填写了《清理建议目录》。最终确定保留与我局有关的4个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保留两2个,废止1个。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系统文件动态管理,确保了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制度改革要求保持一致,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法治化社会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坚持把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作为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实施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2019年,区教体局进一步完善《淄川区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淄川区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淄川区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及听证制度》。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密切配合全区“三项制度”试点改革工作,结合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 》(淄教法字﹝2019﹞10号)文件要求,对本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配套制度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建立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员制度、法制审核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认真落实好“三项制度”相关工作。
二是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山东省执法证申领、年审、注销、换证工作,按照司法部门要求,在完成区教体局执法主体确认工作后,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核实、清理,确定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有12人,申领行政执法证的有3人,并及时将所有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同时做好新申请执法证人员的执法证考试工作。
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建设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组织人员参加区法制局举办的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了《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进一步提高了法治工作的敏锐感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同事,经过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执法文书案卷制作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规范执法流程。积极组织有执法证的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培训,及时上传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运用市行政执法网络平台和山东省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系统,执法办案从登记、立案、调查、到结案全过程,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有效管理案件办理的环节和过程,杜绝人为因素干扰,进一步规范了办案流程,确保了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五是购置执法设备,强化执法保障。“三项制度”试点改革以来,根据相关要求,申请财政资金,配备行政执法记录设备。区教体局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购置执法记录仪3台,照相机1台,录音笔1个,移动硬盘1个,并建立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登记备案制度,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了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区教体局党委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今年以来,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干部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认真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遵守《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服务、工程,全部依法实行政府采购,并在门户网站同步进行了公示。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通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在区政府网和区教体信息网编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年报。一年来,共发布60余条政务信息。
六、建立透明高效便民政务服务体系
一是认真做好公共服务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积极与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接,明确进驻事项,选派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入驻人员礼仪培训,对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于7月1日正式入驻新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做到既受理又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两头受理、服务对象“两头跑”,进一步确保了事项办理规范、高效、便民,进一步提高了区教体局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扎实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为规范行政审批实地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效能,行政许可科根据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范评审标准、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有效推动了教体系统行政审批职能优化转变。2019年来,为3家幼儿园办理筹设手续,为2家幼儿园办理设立手续,为20余家幼儿园办理变更手续,为57家民办培训机构办理筹设手续,为2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为1家民办培训机构办理终止手续,为1家高危体育项目(滑雪)办理设立手续。先后对170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和10余家幼儿园进行了摸排勘验.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完善矛盾纷排查解决机制,成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
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根据区政府要求,规范和完善行政调解室场所和各项制度,配齐配强行政调解人员,夯实行政调解工作基础;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进一步加大调解和解力度,确保案结事了,矛盾化解;每月按时上报区司法局《行政调解案件登记簿》、行政调解信息等相关材料,上报区群工部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和群众信息,上报市教育局信访情况统计表。
八、提高局机关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规定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不少于20学时、执法人员学法不少于40学时,每年组织单位干部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普法教育。通过学习活动,系统解读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自觉养成了依法办事的好习惯。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2019年,组织人员参加区司法局举办的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等活动,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了执法文书案卷制作水平,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九、组织领导和保障情况
坚持把法治机关建设放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加以部署推进,逐步形成了统筹领导、上下齐抓共管、各界广泛参与的格局。
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区法制局指导下,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工作局长负责制,全力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督促全区教育体育市场指导,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齐抓共管,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自身实际,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齐抓共管、逐级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强化引导,依法行政环境进一步优化。有重点的集中组织宣传,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拓宽教育体育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宣传保障和舆论支持,为开展教体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下一步,区教体局将认真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与时俱进的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完善相关制度,转变行政职能和工作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