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1-512539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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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体育场馆: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根据部门(单位)职责,组织2020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行政执法检查范围、内容及依据

(一)行政执法检查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体育场馆

(二)行政检查内容和依据

1.幼儿园年检(学前教育科)

检查内容:对全区幼儿园进行年检评估,符合标准的视为年检合格;不符合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经过复查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办园;年检不合格且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幼儿园,取消办园资格;

执法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

2.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体育场馆检查

检查内容:对从事体育经营的高危体育产业项目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检查;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监督管理;对高危体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执法依据:《行政许可法》《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3.民办学校年检

检查内容: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区民办学校进行年检评估,符合标准的视为年检合格;不符合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经过复查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办学;对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

4.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检查 

执法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二、方法和步骤

本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阶段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体育场馆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问题,并进行整改。

2.检查阶段(2020年4月-12月)

区教体局各执法科室对各单位、体育场馆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此次检查结果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年终考核成绩,作为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年检依据。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