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淄川区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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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1-520999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8-2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川教体办字〔2021〕35号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淄川区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区属学校(单位))、镇(开发区)中心校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搭建教师专业成长平台,打通教师专业成长通道,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我区获得过任教学科区级以上(含区级)优质课一等奖的中小学各学科在岗教师及兼任参评学科教学工作的校级管理人员和在岗教研员。任期内的省、市、区教学能手,市、区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等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全区拟评选教学能手200名左右,具体数额根据参评者的综合能力和水平确定。以各学校(单位)在职在岗教师总人数为主要参考,兼顾各学段、各学科特点。各学校(单位)在推荐时须兼顾不同学段和不同学科,符合评定条件的校级管理人员和教研员比例分别不超过推荐总名额的10%。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中段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中职专业课教师须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岗位要求。
3.具有实际任课5年及以上的教学经验,一线教师应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课时量;中层以上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后,需仍然从事所申报学科的教学工作;教研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科研和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等活动,近3年来平均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区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教科研活动。
4.教学理念先进,对所申报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在全市或全区范围内具有学科引领作用,能够培养和带动年轻教师共同发展。
5.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推荐:
(1)2016年7月1日以来,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在学生评教、教育满意度测评中成绩优异。
(2)2016年7月1日以来,获市级及以上“优课”;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观摩活动中执教过相应学科的公开课;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德育课例评选、思政课教学、实验说课、自制教具等比赛中获得过一等奖及以上。
(3)2016年7月1日以来,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或教改项目并结题,且取得明显成效;或在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等评选中获得过奖励。
(4)2016年7月1日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中国知网可查,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独立撰写、参与编写(参编者有明确的撰写内容)出版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著作(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或正规教材。
(5)2016年7月1日以来,被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等业务方面的称号者。
(6)在教育部认可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中,指导学生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以上的中小学教师;或指导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金牌以上的教师,获得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全国二等奖以上、全省一等奖的团队负责人,获得职业院校班主任能力比赛全国二等奖以上、全省一等奖的教师,获得全省中职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的教师。
(7)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者。
6.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师德考核至少1次以上优秀。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2)因违背师德受到处分者;
(3)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4)违规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推销书籍资料、收受家长财物,经查实者。
三、拟评选名额
各学段拟评选名额:小学76人、初中76人、普通高中50人、理工学校10人,学前教育6人,特教2人。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采用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参考《教学能手评分细则》(附件4),经过量化得分后,推荐上报。满分100分,得分由优质课、优课、公开课等得分,课题研究得分,论文论著得分,表彰奖励得分,指导学生获奖得分五部分组成,优质课、优课、公开课等得分占50分,课题研究得分占15分,论文论著得分占15分,表彰奖励得分占15分,指导学生获奖得分占5分。
(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校对拟上报的教学能手候选人量化得分情况校内公示,学校(单位)将公示情况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区教研室。区属学校(单位)以学校为单位、镇(开发区)中心校各学校填报单位为各具体学校,同时加盖中心校公章,中心校汇总统计后集中上报。
(三)评审委员会对教学能手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随机抽取其任教一个班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满意率达不到90.00%的,取消评审资格。
(四)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专题发言,论文等在认定时限范围内,依据评分细则赋分;在认定时限范围之前,只作为评选基本条件不予计分。
(五)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由区教学能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参与淄博市第十三届教学能手遴选。淄博四中、育才中学只参加区级评选,不参与市级遴选。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1.《淄川区教学能手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淄川区教学能手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评选纪律承诺书(附件3)1份,《淄川区教学能手量化得分公示表》(附件5)一式3份,兼任学科教学的校长、园长近5年任教学科及周课时量证明材料1份,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按学段、学科排序整理后,报送淄川区教学研究室办公室,《淄川区教学能手申报表》《淄川区教学能手申报汇总表》《淄川区教学能手量化得分公示表》电子版发送邮箱:zchjysh111@126.com。
2.推荐人选每人一个材料袋,按照档案袋封面(附件6)要求整理材料。
4.报送时间:各单位请于8月27日上午11点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刚、郭金丽 联系电话:5181292
六、组织领导
成立淄川区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淄川区教学研究室,区评审委员会下设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教、特教等各学段认定、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认定、评审工作。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操作不规范者,区教体局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能手推荐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科学推荐、确保质量。要重点推荐一线优秀教师,以激励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对人选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参评人选上报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准确。所有参评人选均要提交本人签名的《评选纪律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兼任学科教学的校长、园长申报,要提交学校(中心校)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的近5年任教学科及周课时量证明材料。
附件:1.淄川区教学能手申报表
2.淄川区教学能手汇总表
3.评选纪律承诺书
4.教学能手评选评分细则
5.淄川区教学能手量化得分公示表
6.档案袋封面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