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学生资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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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6-558452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2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区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庄严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前,已建立起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特殊群体学生实行助学金免申即享政策(包括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为使您更全面地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现将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免保教费。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学前大班实行免除保教费政策。对在公办、公办性质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具有正式注册幼儿园园籍的小班、中班在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免除保教费。学前教育免保教费额度按照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于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
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是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档次标准为:一档1000元,二档1200元,三档1400元。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学生生活费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三)高中教育资助政策
免学杂费。对具有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普通高中免学杂费额度按照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杂费,学杂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平均资助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档次标准为:一档1800元,二档2300元,三档2800元。
(四)中职教育资助政策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额度按照淄财教〔2013〕37号文件执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额度按淄财科教〔2022〕9号文件执行,学费额度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奖励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为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涉农专业范围参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平均资助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档次标准为:一档1800元,二档2300元,三档2800元。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难而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用于弥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户籍所在区(县)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即LPR5Y-0.7%)。毕业后还本付利(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
注: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