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省市区级学生评优工作评选标准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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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1-521140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省市区级学生评优工作评选标准流程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级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0年省市区级各项评优工作有关事宜确定如下:
一、评选项目
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班集体;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优秀班集体;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范围
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校在籍学生,省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所有行政班。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初四、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在籍学生,市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普通中学所有行政班级。区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为初中及小学在校在籍学生,区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义教段所有行政班级。
三、评选数量
根据市教育局评选方案,综合考虑各学校学籍人数等因素,对各项评选进行名额分配。各高中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数量见附件1。各初高中学校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数量见附件2。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分配数量见附件3。
四、评选标准及程序
普通中学各项目评选标准和程序详见附件4。各学校务必于3月8日前完成推荐、审核、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等工作,3月8日下班前将省市级评优对象上传材料电子稿(除区县推荐公示信息)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按照“一生一档”、“一班一档”(优秀班集体)装档案袋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一生一档”、“一班一档”电子稿U盘拷贝报送。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一并报基教科。
五、有关要求
各学校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并确保渠道畅通,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要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展开,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备审备查(会议纪要须存档至次年年底备查)。对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学校,一经查实,取消该校当年的评选申报资格。各学校上报材料中若出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撤销该学校今年和下一年的分配名额。经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的学生,其名额不再递补,相关学校三年之内不再安排推荐指标。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将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纪律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