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印发《淄川区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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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4-549151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2-0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关于印发《淄川区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属学校、镇(开发区)中心校、相关市属及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发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制定《淄川区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做好贯彻落实。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7日
淄川区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发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持续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控辍工作方针,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资源统筹,坚持精准施策,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除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二、主要任务
(一)形成合力,掌握数据信息
每年8月10日前,区教体局联合区民政局、公安局分别将区内6—15周岁适龄常住居民、留守儿童少年和孤困境儿童少年信息以及0—20周岁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分类汇总形成适龄儿童少年基础数据库。
每年9月份,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数据库信息和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学籍信息进行比对,对未按时入学、未申请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逐一核查,落实去向,并实时监测各学校学生的在籍在读情况,全面掌握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底数。
(二)做好摸排工作,建立台账
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数据比对情况,联合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村居(社区)开展排查,并对失学辍学儿童少年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录入管理平台控辍保学台账系统,及时对开展的劝返活动情况进行更新。
1.持续做好在籍学生摸排工作。
各学校要对照学籍名单做好在籍不在校学生情况统计工作。因故请假的,要履行好请销假手续,收齐家长签字假条,对于请假超过一个月不能返校的,要及时了解原因,必要时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休学手续。无故不到校的,学校要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对于无故离校超过2周的,学校要将其作为疑似辍学对象重点关注,并安排专人跟进,做好关爱劝返工作后销号处理。各学校要于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摸排工作,并认真填写《失学辍学儿童少年统计表》(附件1,以下简称统计表)、《淄川区失学辍学学生登记表》(附件2),《控辍保学劝返记录》(附件3)并及时汇总,留档备查。各学校要建立长效机制,根据统计情况更新《统计表》、《淄川区失学辍学学生登记表》、《控辍保学劝返记录》。
2.扎实做好常态化控辍保学摸排工作。
各义务段学校按照服务片区,扎实开展逐村(社区)摸排,重点对义务段适龄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孤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校在籍情况进行摸排,并认真填写《控辍保学摸排情况统计表》(附件4)。对于摸排出的有学籍不在校、未入学的义务段适龄儿童少年,要及时统计到《统计表》、《淄川区失学辍学学生登记表》、以及《控辍保学劝返记录》,“一人一案”制定劝返工作台账,销号处理。对于不具备学习能力或延缓入学的义务段适龄儿童少年,要留好完备的佐证材料。各学校要明确每村(社区)的摸排责任人,实行《控辍保学摸排情况统计表》摸排责任人和村委(居委会)相关干部双签字确认制度。各学校要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逐村(社区)摸排,摸排结果双签字后,学校留存一份,报基教科一份。
(三)切实做好失辍学儿童少年劝返工作
对于统计和摸排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辍学和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各学校要按照“三细三实”原则逐一建立劝返档案,即原因分析细、劝返过程细、数据资料细,数据登记真实、过程 记录真实、材料齐全真实,并按照《义务教育劝返复学具体情形工作指引》(附件5)要求,做好复学(入学)劝返工作。区教体局将定期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调度,并将该工作纳入对学校考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控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面临的问题,加强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有效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认真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形成合力,积极参与控辍保学工作,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实现控辍保学常态清零。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各自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处罚规定等通过各种多种途径加大对相关法律的宣传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控辍保学的机制和氛围。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