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挂牌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事项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2-521232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01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挂牌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事项

发布日期: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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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挂牌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事项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9、“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幼儿园挂牌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事项

 

1、监督指导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

2、监督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

3、监督指导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4、完成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