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挂牌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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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2-52123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0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中小学挂牌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事项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9、“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幼儿园挂牌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事项
1、监督指导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
2、监督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
3、监督指导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4、完成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