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 “双减”工作自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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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2-524878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6-2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关于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
“双减”工作自查的通知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
根据省、市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现组织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双减”工作落实情况自查。请各学校严格按照《淄川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表》(附件)内容进行自查,并于6月20日前,将学校盖章和校长签字的督查表PDF版发督导室邮箱。
邮箱地址:zcjt603@zb.shandong.cn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