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责任督学日常督导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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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541047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12-0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中小学责任督学日常督导事项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九、“五项管理”、“双减”工作落实情况。
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基本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政策等情况。
二、园务管理和规范办园情况。
三、招生、收费情况。
四、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五、幼儿生活、学习、体育锻炼情况。
六、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情况。
七、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
八、园所文化、环境创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