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暂未开展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工作的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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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16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关于暂未开展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督导评估工作的情况说明
2022年以来,淄川区以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区为主线,先后出台《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强化学校内涵管理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现代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学在淄川”教育品牌,加快建设鲁中教育名城,深入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
2022年4月,淄川区被教育部确定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根据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工作安排,我区原定于2022年底前接受省级教育督导机构督导评估。截至目前,暂未接到进行国家及省级督导机构督导评估的有关通知。
特此说明。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