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龙泉中心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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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2-525530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7-2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学生校内、外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来学校上学可以采用步行,乘公交车或骑自行车的方式。严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2.学生在来学校上学和周末回家的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3.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校园。
4.学生的车辆统一进入车库统一停放整齐。
5.学生的车辆进入停放区域后应把车锁锁起来,自己妥善保管好车钥匙。
6.每位学生只能停放一辆自行车。
7.班级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学生车辆。
8.出门时,学生车辆统一推行出车库。
9.在校园内严禁骑车,所有学生车辆有序推行出校门。
二、教职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做学生表率。
2.所有教职工车辆在学校门前提前减速。骑自行车和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下车推行进、出校园;骑摩托车的人员应小心驾驶,以最低车速缓慢进、出校园。
3.开汽车的人员应主动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间进出校园。
4.所有车辆在学校校园内禁止鸣号。
5.所有教职工车辆按照指定区域整齐停放。
6.所有教职工车辆应自行上锁并妥善保管好车钥匙。
7.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教职工车辆。
三、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法律,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杜绝发生交通事故。
2.爱护车辆,注意保养维护,不得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返回后及时清洗,保持车辆整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各部门用车由校长室或教行处统一安排。驾驶员接通知后方可出车,不得私自用车。
4.车辆如损坏、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立即处理,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
5.做好车辆年审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安全法律知识学习,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