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龙泉镇中心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2-525530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22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龙泉镇中心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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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各级有关学校食品用品质量安全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用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龙泉中学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一、龙泉中心小学食品用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梁立志

副组长:刘新刚  范建清  

 员:张丽娟       孙志远         

二、学校食品用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校食品用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督促学校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食品用品质量安全措施,加强学校食堂、校园超市等食品安全及学生用品质量的督查与管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