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西河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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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2-525554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7-2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区教体局报告(不超过24小时),局安办电话5186139。
二、校舍倒塌、火灾、交通等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非正常伤亡,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急需抢救的,在立即报告区教体局的同时,应向有关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报告,并全力组织抢救。
三、学校师生外出活动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师生非正常伤亡的,学校在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助的同时,要立即向区教体局、交通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师生急性中毒事件时,学校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人员进行紧急救助,同时组织人员看管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区教体局领导及区卫生防疫部门。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