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曜华小学雨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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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目前,雨季来临,时有强降水过程,甚至会出现大到暴雨,为了确实抓好雨季安全工作,做到有备无患,特制定本雨季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雨季安全工作领导
为确保雨季学校师生安全,在发生雨季安全事故时能采取应急措施,特成立雨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秦怀博
副组长:张 戈
成 员:刁双华 孙元宝 孔祥波 各班主任
二、工作要求
遇大风雷雨、雨季间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各班主任必须掌握本班近河近水的学生详细情况,必须对本班学生进行防汛、防雷等知识的教育,让全班学生学会自护自救,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教育必须做好记录。
2.遇大风雷雨时,若雷雨影响较大,学生大部分未能按时到校,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是否停课。
3.雨季间:
(1)学校安排的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等信息,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收集信息的老师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位班主任,做好通知本班学生做好雨季的安全防范准备。
(2)领导小组根据地理位置、雨季情况,对往返途经危险地带的学生,对其决定是否留校或停课。若需停课,先向区教体局领导请示同意后才能执行。
(3)学生途经河流、塘坝需要过河或过桥的,雨季间发大水一律由家长接送。
(4)在上课时遇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各班必须留学生待雨过后,对学生途经路段进行排查无隐患的才能让学生回家;对路途中有危险的必须由家长接走。
(5)各班要坚决制止本班学生下河洗澡、戏水。特别是雨季间,加强对学生防雷击、火灾和雨季自然灾害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要特别加强防溺水教育,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三、事故报告
1.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学生溺水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若雨季间出现溺水伤亡或雷电事故,2小时内立即向学校及区教体局汇报。
3.雷雨出现山体滑坡,影响学校正常上课且有安全危险,学校需向教体局汇报,请求解决办法。
四、责任追究
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将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未按工作要求处理雨季、雷雨间事情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的责任人的责任。
4.各班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未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导致安全事故的,由班主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