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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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4-537890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摘自淄川中学学校章程)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共青团活动、学科教学、班级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及民主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工会、团委会及班主任代表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年龄结构,分学段构建和落实不同的德育目标体系,形成德育教育系列化。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职能部门。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分学校、年级和班级分别成立家长委员会,建立家长学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形成教育合力。
第三十条 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构建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体系,并根据形势需要进行课程改革,不断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第三十二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贴近教学实际,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科研水平。
第三十三条 严格教材和教辅资料征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征订、推销任何教辅资料。
第三十四条 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上好体育课,规范学生在校运动总量,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兴趣小组,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巩固和发展“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办学特色,重点发展田径、篮球、健美操、橄榄球、足球等竞技体育项目,形成品牌优势。
第三十五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模块检测,按照上级统一组织,组织学业水平考试。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规范学生发展报告。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严格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任何班级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停课和调课,确需临时性调课的,由级部统一调配,较长时间调课的,由教导处统一调配。
第三十七条 学校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在学科建设上,建立由业务校长、教导处、教研组、备课组、任课教师垂直管理体制。按学科设立学科教研组,设立教研组长1人,教研组长由备课组长产生,受学校教导处领导和管理。教研组定期开展集体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分年级建立学科备课组,各学科备课组设备课组长1人,负责组织本年级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
第三十八条 学校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生理心理等方面全面发展。每年四月份举办“读书节”、“诗歌节”活动,每年九月份举办“艺术节”、“体育节”活动,每年十一月份举办“科技节”活动,提高学生参与率,激发学生兴趣,挖掘学生的潜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九条 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班主任业务水平。班主任既是学校教育工作最基层的组织者、又是班级教学活动的协调者,担负着协调本班各学科之间的教学工作,是班级教育教学组的核心。
第四十条 全体教师要按照《淄川中学教师教学常规》的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级部定期组织教学常规检查,教师教学常规的执行和落实纳入教师综合考核。
第四十一条 加强对教学设施的规范管理和充实完善,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现代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四十二条 加强教学档案资料建设,各部门要在文档室的指导下,按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