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中学关于2023—2024学年 第一学期学生评优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4-54602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4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淄川中学关于2023—2024学年 第一学期学生评优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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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中学关于2023—2024学年

第一学期学生评优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争做“志勤”学子,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优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优范围

高中部、初中部全体学生

二、评优项目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文明学生、学生会优秀干部、学生个性化评比项目。

三、评优程序、要求

1.学生本人平时按照评选条件,严格要求自己。

2.期末以班级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评选。

四、评选具体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好

(1)模范地遵守《中学生守则》和《淄川中学学生手册》,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规守纪、乐于助人、热心为集体服务。爱护公物、爱班级、爱学校、爱劳动等方面能成为同学的表率,本学期内无重大违纪行为,仪容仪表符合学校要求。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开拓进取、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友爱同学。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勤奋努力。

(2)学习成绩位次在班内前1/3,或在级部内前1/3。特殊情况须报级部、学校批准。

3.身体好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好,健康体质测试达标。

(2)自觉上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文体活动。

4.热爱劳动

(1)积极参与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卫生打扫和清洁工作。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能积极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

(2)积极参与家务劳动。家务劳动可包括衣物洗涤、物品整理、卫生清扫、垃圾分类、做家常餐、制作面食等。

(3)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走出教室,参与社会活动,如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

5.美育好

(1)能做好个人卫生清洁,举止文明,穿着得体大方。不化妆、不穿高跟鞋。

(2)积极参加音乐鉴赏、美术鉴赏课,积极提高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3)积极参加合唱、舞蹈、民乐、戏剧、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社团。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应达到“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在学习成绩方面可适当放宽),同时应在班级、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凡担任学校、级部、班级(含班委、团支部、小组长、舍长、课代表)等各级学生干部均在评选之列。

2.热爱集体,有主人翁意识和较强的责任感,积极完成党、团组织和学校、级部、班级交给的工作任务;服务热心,敢于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上进。

4.本学期无重大违纪行为,个人量化扣分不超过5分,仪容仪表符合学校要求。

(三)“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2.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热心帮助同学,学习上能成为同学的良师益友,有良好的竞争意识。

4.学习成绩优良,期中期末考试在班内前5名,或在级部内前100名。

5.本学期无重大违纪行为,个人量化扣分不超过5分,仪容仪表符合学校要求。

(四)“文明学生”评选标准

1.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2.热心班级工作,关心班集体,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遵守纪律,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劳动,乐于助人,讲究卫生,本学期无重大违纪行为,个人量化扣分不超过5分,仪容仪表符合学校要求。

4.讲文明,讲礼貌,讲诚信,生活态度积极向上。

5.本学期有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行为的同学,本人申请,经班主任、级部、学校批准可直接评为文明学生。

(五)“学生会优秀干部”评选由学校团委具体负责。

五、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文明学生每班级6人,学习标兵每班5人,优秀学生干部每班3人。个性化评比,每班5人。

六、否决项

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任何优秀:

1.出现打架、参与打架、不服从管理(顶撞辱骂老师)、吸烟、喝酒、通宵上网、男女生交往过密、偷盗、上课(自习)玩手机、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者。

2.本学期学校、班级量化扣分累计超过5分者。

3.染发、烫发、戴首饰、女生化妆、男生留长发、怪发型、改校服等仪容仪表不达标者。

七、评选时间安排

1.评审公示上报时间:2024年2月1日学生放寒假前。

2.评优名单上报要求:

班主任上报要求:用Word文档,四号字,项目排序一律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文明学生、个性化评比先进个人的顺序报级部,学生姓名之间空两格。

级部整理上报要求:用Word文档,四号字,按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文明学生、个性化评比先进个人五个类别,分类汇总,每一类按班级顺序排序。

 

 

附:学生个性化成长先进个人评比实施方案

 

 

淄博市淄川中学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