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中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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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0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中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的防范学校大型活动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活动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本着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特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安排好组织人员及负责人员,保证大型活动中的秩序井然。要做到谁主办谁负责,责任到人。
2.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年极、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
3.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班主任必须做到跟班到位,保证在活动的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班级中发生的问题,并给予及时的解决,如果在活动过程中教师无故离队,学校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教师相应的处罚。
4.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除有特殊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
5.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教师应做到组织到位,不得玩忽职守。
6.在进行大型活动前,教师要针对本次活动所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做好安全动员工作,把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向学生讲明,做到讲通、讲细、真正把安全动员工作落到实处,不可敷衍了事。
7.在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校长,教师不可私自解决、处理,更不能隐瞒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