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中学安全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淄川中学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17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市淄川中学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明胜

副组长: 韦忠江 张春华 王昌信 刘建文 张恒铂 梅 冬  孙学安

成   员:  陈大伟 巩运城 韩业己   孙涛  刘洋  姜华伟 刘志强 陈常标 都桂武 王震 樊凯  高月龙  刘卫锋 刘继光 牛振元    张兵 冯涛  司志刚  王佐会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5161733(办公室)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和交通工具,各级部、处室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救治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校长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闻迅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教职工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的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查。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的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五)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教室、办公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注意个人卫生,增强抗病能力。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校。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学校经请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措施,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活动,都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扩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提醒、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七)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暴炸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八)其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学校、家庭和有关部门报告。

3.注意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