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般阳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2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般阳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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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般阳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 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闹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安排学生专人考勤,配合上课教师严格核实学生异常缺勤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

3.各任课教师进班上课时先清点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及时联系班主任。

4.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6.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8.下课铃响后1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和下楼梯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9.调课必须通过教导处,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要负全部责任。

10 .如因工作不力失职,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负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