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般阳中学用电及火源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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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般阳中学用电及火源安全管理制度
1.禁止学生将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并进行批评教育。
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教职工私人使用电器设施,经常对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全校安全用电。
3.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用电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章造成损失者追究责任。
4.对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多媒体网络教室、网管中心、电子备课室、微机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5.每月底组织各处室、班级、专用室等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门窗和锁具,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已可乘之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法制安全处组织整改。
6.每年末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确保学校无灾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