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第十中学突发自然灾害(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第十中学突发自然灾害(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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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第十中学突发自然灾害(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我校防汛防台风的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按照“以快为主,条快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防台风责任学校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保安全。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 赵鹏    

副组长: 王玉民、袁延昭

成   员: 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全体教职工

值班电话:0533-5780366

主要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学校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学校实行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挂包级部责任制,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负责我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学校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学校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风抗灾常识教育,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挂包区域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对学校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学校要加强师生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案和地方课程,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根据上级部门安排,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学校定期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每年举行1-2次,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一旦发生自然灾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以及本校灾情实际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预警行动

1.IV级(一般汛情或台风级别)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学校领导带班,各小组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特别是电力设备、危险药品以及不宜浸泡的物品仓库进行必要的防护或转移。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学校将安排安全防护组人员统一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就近的学生可以疏导回家,年幼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路远的学生要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全体男教师一线待命,班主任做好积极准备;

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学校安全办和总务处、教育处相关人员认真做好检查校舍安全情况的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成员立即赶赴所分管区域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

学校必须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师生立即停止上课,并转移到安全的避雨(风)场所。

学校将根据市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防御超标准洪水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学校要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应急保障措施

1.思想保障:各级部、各处室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2.组织保障: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3.物资保障: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特别是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如绳索、支架、尼龙袋、帐篷等等,统一存放专门仓库。

4.人员保障:学校根据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了男教师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预案保障:根据学校疏散路线图实行疏散。

(四)善后处理措施

1.做好受灾师生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2.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3.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4.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5.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